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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PM2.5、空气污染……不管是媒体还是个人,谈“霾”必色变。毕竟人离不开空气,空气脏了,每个人都无处遁逃。但是真正能将这些舆论“热词”说出道道来的人,少之又少,再追问有什么共性和区别,更加含糊其辞。
那么,霾和空气污染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它们中间究竟该划上等号、约等号还是包含符号?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提及空气污染,首先印入脑海的是冒着各色气体的大烟囱,而霾则会让人想起伸手不见五指,天安门前拍照不见人影的讽刺。
从名词定义上,它们就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体系。空气污染是环保意义上的概念,而霾则是一种天气现象,是一个气象意义上的概念。
“空气污染”的名词定义为:空气污染,又称为大气污染,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空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类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的现象。换言之,只要是某一种物质其存在的量、性质及时间足够对人类或其他生物、财务产生影响者,我们就可以称其为空气污染物,造成的现象就是空气污染。
“霾”是悬浮在大气中的大量微小尘粒、烟粒或盐粒的集合体,使空气浑浊,水平能见度降低到10km以下的一种天气现象。
现在只要一提到霾,人们自然而然就联系到空气污染,两者像是捆绑销售的产品,混为一谈。但其实它们之间不能用等于号,而更像是硬币的两面,各有其独立的体系概念,也有其共通之处。
当空气质量变差,出现空气重污染时,表明大气中污染物浓度高,但此时不一定会造成低能见度。
比如越来越受到关注的臭氧污染——有关城市污染来源的研究中发现,在夏季臭氧是罪魁祸首。臭氧在平流层可以说是“功勋卓著”,但近地面臭氧不但给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带来直接破坏性影响,还会加速PM2.5等污染物的转化形成,进一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如果夏日午后出现高浓度臭氧,将会导致空气质量指数的飙升,但此时能见度不一定会降低,出现“霾”这种天气现象。
道不同,亦相为谋
空气污染和霾不仅在定义上有区别,描述它们的标准也是“各自为政”。
空气污染是环保概念,环保部门对它的衡量标准采用的是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简称AQI),参与空气质量评价的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六项。通过各污染物的实测浓度值计算出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 Air Quality Index,简称IAQI),这就相当于分别给每种污染物打分,最终选择分数最大值作为当天的AQI,数据每小时更新一次。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规定:空气污染指数划分为0-50、51-100、101-150、151-200、201-300和大于300六档,对应于空气质量的六个级别,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说明污染越严重,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明显。
“霾”作为气象观测的传统项目,通常以大气水平能见度和空气相对湿度来衡量,一般相对湿度<90%,能见度在3-5公里为轻度霾,1-3公里为中度霾……
判断霾和空气污染程度采用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标准,与空气污染根据浓度分级不同,霾的分级是根据能见度来确定的,轻微霾能见度最大,重度霾能见度最小。
过去有段时间气象台和环保部门各自发布不同的预警信号,有的时候是空气质量指数为重度污染,有的时候是霾预警。人群中常常有“为什么环保监测都说空气质量已经重度污染了,气象部门还发布有轻度或中度霾?”之类的困惑。
在影响AQI的六种污染物中,最能引起能见度变化的有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当其他几种污染物浓度急速增加时,能见度降低并不显著。使得空气质量等级和污染物浓度的增加不仅仅是单纯的线性关系,和霾的等级也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总而言之,霾的预警参考主要指标是能见度,影响能见度的主要是空气中颗粒物浓度(PM10、PM2.5),是由气象部门发布的一种视程障碍现象。表征空气污染程度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则由环保部门发布,这其中除PM2.5以外还包含了其他五项参考标准。PM2.5并不能够完全左右AQI指数。
以前车之鉴,打赢蓝天保卫战
2017年1月17日,中国气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市气象部门不再对霾进行预警。霾预警成为了历史。统一由各地环保监测机构发布空气质量指数和空气污染预警。
这恰恰说明霾和空气污染密不可分,而且公众对大气污染情况的关注度非常之高,不能再用两套“评分系统”,否则就会有口舌之争,公众对环保和气象部门的信任度会大打折扣。
统一预警发布口径消除了公众的困惑,但大气治污之路任重而道远。伦敦烟雾事件和洛杉矶光学化学污染事件经常被拿来作为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范例。
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属于煤烟型污染,是由于伦敦居民采用烟煤取暖排放大量煤烟,加上当时的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扩散,造成了这次“霾”事件。1956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空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空气法案》,花大力气调整居民日常能源结构,逐步实现居民生活天然气化,减少煤炭用量,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发电厂和重工业作为排烟大户被强制搬迁到郊区。
1943年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主要是大量聚集的汽车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在阳光作用下,与空气中其他成份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的有毒气体。这些有毒气体包括臭氧、氮氧化物、醛、酮、过氧化物等。1955年和1970年洛杉矶又两度发生光化学元素烟雾事件,前者有400多人因五官中毒、呼吸衰竭而死,后者使全市四分之三的人患病。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是美国环境管理的转折点,其不仅催生了著名的《清洁空气法》,也起到了环境管理的先头示范作用。
伦敦烟雾事件可以说是一场霾,洛杉矶光化学污染则是有臭氧等有毒气体造成的空气污染事件。我国属于复合型污染,燃煤和机动车都贡献了大量的“污染源”,情况相较伦敦和洛杉矶更为复杂。以上海为例,夏季主要污染物是O3,冬季为PM2.5。
尾声
行文至此,“霾”不等同于“空气污染”这一论点早已跃然纸上。霾只是一种由于细颗粒物存在而造成的视障现象,而空气污染涵盖的范围比“霾”大的多,包含了臭氧、一氧化碳等气态污染物。公众的关注度如果过多地集中在“PM2.5”或者“雾霾”上,反而可能忽略了其他更严重的“空气污染”。
即使“PM2.5”口罩可以抵御一部分“PM2.5”,但是类似于臭氧这样的气体污染物,我们只能完全暴露于污染物之中,任由其攻击,防毒面具也于事无补。因此,听从空气污染预警的提醒至关重要,易感人群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公众开始了解“等风来”是被动等待,只有控制源头,我们才会有持久的蓝天白云。除了决策部门结合污染来源进行源头管控,当有更多的人选择乘坐公共交通、主动节约能源和资源,大气环境保护也一定能达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