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茧》

忆昔开元全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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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倒映下的白塔,嫩绿的葡萄架子……

一个洁白的茧子。

天空依旧湛蓝,西边的夕阳给云端染上一些金红色的花边。风从那边吹过来,扬起了几缕发梢。

一个洁白的茧子,向外散发着圣洁的光芒。

冰凌破碎了,耳边响起哗啦啦的声音,佛寺屋檐下的铃铛不断作响。记忆中的某些东西被划开了。

茧子破了。那束光芒反而更加亮眼……

 

弘彦初次到大学的时候,是怀着满腔热血来的。“二十一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这个口号在当时叫的十分响亮,可是大家都知道,二十一世纪已经过半,那个虚无缥缈的世纪仿佛还没有到来。

不过他不担心这些。出身在知识分子家庭的他,过去有足够多的骄傲资本让他可以自认为是世界上处于智商顶峰的人之一,本身从他来到的这所大学就可以傲视群雄了。

对于高智商的人群来说,生活有时会单调,但从来不会寂寞。爱因斯坦有陪伴他一生的小提琴,而对于弘彦来说,最好的伴侣,或许是吉他。林荫下的白塔,夏日的阳光点点下,时光慢慢地在微风中飘散。

四年过去了,他决定留下来继续成为学术的顶尖分子。可能很多人觉得这是个有点傻的决定,毕竟这个时代是属于量子信息和人工智能的时代,就拿同一学校的亚当来说,人工智能的研究已经让他发出了多篇高影响因子的文章,而大多数的生物研究生,还不得不在洗试管中度过一个又一个年头。

但是他不会在意这些。所有喜欢研究的人大概都有一个特质,就是对抽丝剥茧发现事实真相的迷之喜爱,而他就是喜爱到极致的那种人。生化过程的信号通路,非编码基因的遗传,甚至到生命最初的诞生,都是吸引着他像破案那样用心钻研的闪烁星光。

 

新学期刚开始,学校要举办一场舞会。弘彦呢,从小就肢体协调性不好,但是为了当舍友的僚机,总算是勉为其难地来到了舞池下,只是静静地啜饮着一小杯果汁。舍友拼命地想接近他的女神,但是女神在聚光灯下显得是那么耀眼。终于女神暂别了她的上一个舞伴,舍友立即兴冲冲地放下自己的舞伴给弘彦,忙着去给女神献殷勤去了。

“我能和你跳吗?”

“抱歉啊,我舍友情商有点低,今天他就不是来跳舞的,就是来找女神的。”

“那你也不是个合格的僚机哟,这都告诉我了。”

“也罢,可是我实在不会跳舞啊。”

“其实我可以教你的。”

舞会结束之后,弘彦送着女生回到了宿舍。

“还没有问你是什么专业的呢。”

“生命科学,应该说主攻基因。”

“这年头还有人研究这个啊。”

“哇,心塞了,那你呢?”

“历史。”

“看起来你的也比我好不到哪去啊hhh”

“我过几天能请你去爬山吗?”

“我有点懒吧,但是既然可以减减肥,那我还是一起去吧。”

“你又不胖……”

 

两个小时前,弘彦和十五个人一起爬上了山顶。一开始他就在埋怨,女孩知道自己会弹吉他之后就非要让他开一场室外演奏会,背上山来真的好累。女孩却说,这是给你的锻炼。

“朕的江山,千乘之国!”

“得了得了,下面车子都看不清楚……”

夜幕降临了,晚风吹来了云盖住了一角天空,星光有点暗淡。他弹起了吉他,不由得去看了看她,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周围一切都变了。

弘彦的眼前突然展开了像梵高星空里那样一个个漩涡状扭曲的星轨,而她则抬起头,带着迷惑的眼睛望向星空,那些似乎变成了一个个音符,被她谱成了曲子。她的手里抱着刚刚脱下来的外套,似乎从里面长出了一个嫩绿的新芽。

他的灵魂找到了车站,兔子跳回了兔子洞,地鼠被打中了脑壳头。从那一刻开始,他知道他沦陷了。

“你说那么多星星,为什么没有生命来找我们呢?”

“真不巧,要是你提出这个问题早一点,比费米还早,那这个悖论1就该由你命名了。”

“我猜啊,宇宙应该就是一个整体,他们早都知道我们在哪里了,只是不想来找我们。”

“你怎么这么聪明呢?那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好不好?”

“好啊。”

“物理上有一种对称性叫时间反演,讲的是时间箭头在一些情况下倒过来还能导致情况不变。比如说,我们定义时间箭头一般用熵增,是因为在宇宙熵变上时间反演对称性是破缺的,因此熵增就代表了宇宙时间演变的方向。”

“听起来既高深又直男的问题。”

“听我给你讲完嘛。据说电子就有这个对称性,也就是说,一个电子在时间里前进,可以等价于一个反物质电子,也就是一个正电子在时间里后退,我们又发现,所有的费米子2都是全同的,也就是包括电子在内的一些粒子,他们是完全一样的。那你猜猜会发生什么?

“难道说,宇宙的电子都是一起的?”

“应该说,有一种猜想,整个宇宙只有一个电子,这个电子在宇宙中来回穿梭,从开始到结束,再由结束到开始,构成所有物质的原子里面的电子,都是这一个。”

“你一个学生物的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因为生物告诉我,进化了这么多年,总要有一些话来讨女孩子欢心啊。你看,我和你是一体的。”

从那之后,一切就都顺理成章了。她的甜蜜蔓延到了他的身上,而他依旧飞速骑着车穿过人群,只是身边多了一个她。

 

“我最近遇到了点问题。”

“呐,可以说来听听,虽说我觉得我也解决不了。”

“我一直觉得我的智商十分够用,但是生物的复杂还是超过了我的想象,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细胞会留着一些完全没有用的基因,而我让它输出的产物,我觉得他们对细胞十分有用,但是细胞还是忠实于自己的蓝本,甚至转录了也不表达产物啊。哪怕是病毒这样的生物,他的基因组里也有无数看起来似乎完全没有用的东西。”

“我觉得吧,一切都是有原因的,从来没有国家会自动灭亡,也不会有生命自己留下一些对自己完全没有用的东西。冥冥之中必定有什么在支配着。”

“你最近在做什么呢?”

“啊,我在研究《且渠安周造寺功德碑》3和新疆东部的历史。

“嗯。”

“其实在研究楼兰消亡的历史时,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可怜的复仇的王子,当他在复仇的时候,被他复仇所连带伤害的人有很多。那他到底是一个我们值得可怜的对象,还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魔鬼?他只是想让过去的冤魂得到安息,却完全没有想到事情后来的变化……”

 

五世纪的中国西北,处在一片混乱当中。敦煌的西凉李氏和张掖的匈奴沮渠氏本来是一起推翻后凉暴政的盟友,但是后凉灭亡,利用西凉已久的匈奴人拔刀相向,突袭了昔日盟友的根据地。西凉的最后一个王李恂向敌人投降,只是为了让年幼的王子逃出重围,但是一切被识破了。敦煌在匈奴军队造成的大水冲击下陷落,除了李恂的侄子李宝突出重围逃往伊吾,李恂自杀。匈奴人愤恨城池久不投降,破城后大开杀戒,把敦煌杀成了一座空城。

李宝身怀国仇家恨,发誓与匈奴人不共戴天,但是力量弱小,只好在柔然人的保护下过了二十年,直到北魏进攻凉州消灭匈奴人。匈奴人像二十年前的李宝一样逃出敦煌,一直到了楼兰。楼兰王逃出城市向李宝求援,李宝带着自己的人民打回了楼兰,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他们掘开了塔里木河冲击城池,楼兰毁于一旦。只有沮渠安周留下的碑文还在叙述着匈奴人以前的荣耀。李宝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是塔里木河改道造成的后果已经无法改变,楼兰人成为了没有故乡的民族,而楼兰也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

 

“放下仇恨听起来很容易,但是能做到的都是圣人。你无法要求一个平凡人去接受那完全不公的现实。因为这对他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如果他想到了未来的情况,可能他也不会选择那样做吧。不要做一个劝说别人成为圣人的人……”

 

“我想明白了。”三天后,弘彦兴奋地找到她。“我觉得我可以给你换一个角度来讲我的问题。”

“好啊好啊。”

“从发现了核酶4开始,人们就一直在意,地球上到底是先有了RNA分子还是先有了蛋白质分子,其实也就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但是我们都想错了。地球诞生时的化学物质那么多,真的要形成高分子,生命演化的选择很多很多。但是大多数生命为什么都只选择了DNA作为遗传物质呢?”

“我打个比方,生命刚刚开始的时候,和恶劣的大自然一起战斗的,有RNA家族,还有DNA家族,甚至有蛋白质家族,当生命在地球上站稳脚跟之后,和匈奴人一样,DNA家族向RNA家族拔刀相向,只是因为DNA更加稳定一些,DNA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曾经能够传递信息的大分子被屠杀殆尽,而RNA要么臣服于DNA成为DNA跑腿的奴隶,要么被迫远走他乡,在生命的角落里存活遗传。主流生物遗传物质成为了DNA的天下。”

他接着说道,“为了夺回失去的家园,RNA家族不得不采取了游击战的方式,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的生物道路,就是尽量让自己简单再简单,以便躲避DNA的搜索……他们就是病毒,利用DNA掌控的细胞的松懈,去夺回他们认为的家园。可惜他们离开那个家园太久了,完全没有管理的经验,只能像洪水到来那样一次一次摧毁敌人……这样的军备竞赛和复仇大业已经持续了几十亿年。”

“我想了一下之前你提的问题,难道说,那些堆积无用的基因……”

“是的,他们有的是DNA在漫长过程中保留的防护盾,也有的是RNA埋藏在DNA当中的间谍。生命的确很复杂,但是我们回到过去,既然RNA可以通过简单的自催化创造这个世界,我们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改造世界。”

“简单的核酶分子被电场分子手术刀略微改造,就可以幻化出亿万个结果。这些核酶分子和远古基因的遗存,就是我们生命方程的边界条件和初值条件,只要改造了这几点,所有的问题都会被攻克……”

注:

1 费米悖论 由费米提出,为何到目前还没有外星生命联系到我们

2 费米子 自旋为二分之一奇数倍的粒子,具有泡利不相容原理,是构成世界的基础

3且渠安周造寺功德碑  高昌北凉(440-460年)时期的文物,原件在德国,二战时被损毁,该文物对新疆历史研究有重大意义。本文中情节需要,对历史事实有所更改

4 核酶 具有自我催化作用的RNA分子,能够进行自我剪切,生命起源被认为可能是RNA的自我催化化学过程

评委点评 评语汇总
匿名 2018-02-07 05:07

一个冗长而凌乱的故事。过于漫长的铺垫中,却没有任何与囚犯身份相关的提示,主角的作用也不明朗,后半部分似乎是硬凑上去的一个拼装产品。这是一篇需要大力修改,有科幻梗,却还没有掌握小说叙事方式的作品。

匿名 2018-01-30 18:08

用剥洋葱的手法写了一个密室大逃杀式的故事,顺便还借由设定勾连了一把历史与未来,语言跳脱活泼,情节设置较为得当,这些都是可取之处。不过有些注释没有太大的必要,我们不要预设读者是对科幻毫不了解之人,要把探索的乐趣还给读者,事无巨细有时候会显得自己不够自信。

匿名 2018-01-30 14:58

挺精彩的故事,点子也挺有趣,虽然不够严肃,但另有一番轻巧戏谑之味,不失为一个优点。另外,每章下面单独列出来的注释,还是会显得有些生硬,如果能把概念更好的融入小说中,会更好。

匿名 2018-01-27 21:08

这有点像是一个大逃杀的游戏之作。情怀和立意都颇好,但是文章的叙述较为生硬,情节转折有些不自然。各方面的融合是一个值得鼓励的方向,但是融合不是拼凑,内在的逻辑性,也就是故事的合理性还不够。

目录(共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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