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科普》

饭后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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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评语
· 《舌尖上的中国》是一部非常有吸引力的美食类纪录片,作者以“舌尖上”为前缀作为本作品的题目,很容易就调动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是本作品最大的特点和优点。但本作品也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不足:(1)部分内容过于天马行空,感觉作者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有什么资料就放什么资料,部分内容与题目“舌尖上的科普”的关系不是特别密切。例如在第6章中介绍了“溶质”、“溶剂”、“溶液”、“分散剂”等等,以及胶体的丁达尔效应等;(2)章节标题显得过于随意,“自然的馈赠”、“主食的故事”、“转化的灵感”均是出自《舌尖上的中国》第一季的分集名称,作者以“——”的形式加了注释,但是这些章节标题和“吃藕不丑”等其他章节的风格差异过大,缺少显而易见的逻辑或者联系;(3)为何将大豆定义为“差一点拯救世界”?在正文中并未很好地阐述原因;(4)文章部分内容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关于“鸡”,前文提到“来自中国河北省的考古出土的鸡骨骼化石。然而骨骼化石只能证明7000年前的原始人‘吃鸡’”,但是本段结尾“在河南省安阳殷墟遗址曾出土过不完整的鸡头骨,证明了至少在3300年左右之前,中国就已经有家鸡了”。 · 行文流畅,旁征博引,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思索和感悟亦融入点点知识中,不失为一篇优秀的科普美文。但行文风格不够统一,稍有虎头蛇尾之感。相较而言,我还是喜欢开篇“自然的馈赠——那些桀骜不驯的蘑菇”,尤其是写鸡㙡菌这部分。短小精悍,语言生动,有拟人,有比喻,还有金句,譬如:人类啊,有时候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太聪明而显得愚蠢。将鸡㙡菌与白蚁间的和谐共处娓娓道来,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既获得了知识,也很愉悦。科学性、实用性和趣味性进行了很好的统一。 文中除过上一位评委指出的错别字,还有几处:“食指大动”应该是“食欲大动”,“他(松茸)的稀少上”——“它(松茸)的稀少上”。 · 正如作者所言,这是一篇美味又性感,看完之后让人流口水的科普文章。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借着舌尖上中国的东风也让这篇文章更加吸引读者。在舌尖上的中国之外还有其他让读者感兴趣的内容,非常丰满。语言生动不枯燥,部分借用诗词和抒情段落使文章增色不少。是一篇非常优秀的科普文章。 · 作者选取“舌尖上的中国”若干种食材从科学的角度进行介绍,既讲知识、原理、特征、功用,又旁征博引,穿插诗词歌赋,尽量减轻人们阅读严肃的科普文章的枯燥感、疲劳感。全文写“物”很有科学性,且宣扬环境保护,很值得肯定,但写“人”即对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的学术评价,不是本文的任务,建议整段删掉,还有几处错别字也一并该过来,如“支出”改为“指出”,“不宜变坏”改为“不易变坏”。

杂谈一、我们的田野

华夏子孙与生俱来的本领。

笔者在知乎上看到过一条提问:

汉族有哪些民族天赋?

提问的人说道,印度人的种族天赋就是唱歌跳舞,俄罗斯人的种族天赋就是骁勇善战,黑人的种族天赋就是田径运动和说唱音乐。而说到中国人数最众多的民族汉族人,我们的种族天赋又是什么呢?

有些人说汉族人擅长于“教育”,有人说汉族人擅长“生存”。而最高得票的几个回答都说汉族人擅长“种菜”和“享用美食”。

中国人善于“种菜”这个回答听起来似乎是个玩笑话,但是,如果你仔细想一想,自家楼前院后,或者阳台屋顶,是不是经常会看到总有好事者不辞辛苦地经营,甚至有些时候都会毫不顾忌公共绿地的告示,自顾自的开垦出一片一亩三分的自留地。

再看看一些新闻,中国驻伊拉克维和部队,在营地种菜;中国驻卢旺达大使,在大使馆种菜;援非建筑队伍,在工地附近种菜;华人旅居国外,在各种能利用的空地种菜;中国南极科考站,在实验室里种菜。就连距离地面393公里的天宫二号上面,我们的航天员同志也不忘了研究农作物在太空中的生长状况。

我们再来翻一翻史册,刘备寄宿曹营,在后园耕地种菜,韬光养晦。郑和下西洋,船队用雨水发豆芽,姑且也算是在种菜。汉代人跑到西域去屯田种菜……

甚至可以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种菜的汉人对抗骑马的胡虏的故事。

笔者有位亲戚持有美国绿卡,逢年过节的时候与我有联系,当得知我考取农业大学之后,第一时间祝贺我“高中状元”,第二时间就是向我求教种菜的诀窍和讨要优良品种的种子了。她在新泽西州有一处长期居所,是一栋标准的美式小别墅。她的美国邻居都会在园子里种满花花草草,而只有她在园子里种上了一畦一畦的蚕豆、黄瓜和小白菜。她还搭起了一个小小的葡萄架,虽然每年的产量很低,但她就是乐在其中。她说当她买下这个房子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片小小的自留地,她就是想要在里面种上那么几种中国本土的蔬菜。她说带着泥土气息的地方,才是家的地方。听她说她在自家后院种过韭菜,收割韭菜并烹饪成菜肴的时候也被美国邻居投以异样的眼神,觉得她是在吃“野草炒鸡蛋”。

中国最古老的祖先都是沿河而起的,最有名的河姆渡聚落和半坡聚落也都择水而居。7000前的世界,没有女娲,也没有神农,却有着一群勤劳的人们用自己的双手在建设自己的家园。无论是石器、青铜、铁器还是机械化农具,也无论尧舜禹到千禧年,器具变了,物种变了,人变了,可是人们对于自然,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没有变。即便是在钢铁森林中的现代人,也不忘在桌前和阳台上添置一点绿色,憧憬着“农夫,山泉,有点田”的世外桃源式生活。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古代中国可以说是最早从“奴隶制社会”转变成“封建制社会”的。期间的变迁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是从对“奴隶”的掌控到对“土地”的掌控。主要原因是“奴隶制”时期,可耕作的土地是无限的,而可劳作的奴隶是有限的,掌控了奴隶便是掌控了生产力。随着人口的增多,劳动力增多了,而可耕作的土地并没有增多,于是乎掌控生产力的关键从奴隶主掌控的奴隶人口数量转变成了地主所占有的土地数量。这一点最直接的导致了奴隶制的崩塌和封建制的崛起。土地取代了奴隶变为“稀缺资源”,从商朝时期到现在,一直都是这样。千年所养成的对于土地的向往,怕不是已经深深地刻印在了汉族人的基因血脉之中了。

关于汉族人的种族天赋,另一个高票答案是中国人擅长“吃”。中国有川鲁粤苏浙闽湘徽八大菜系,每一个菜系之下又有着地理区域的差异,一份简单的食材在不同派系不同地方的大厨手上都会有着斑斓多样的变化。这种“多样性”的烹饪也总是让老外们眼花缭乱,然后食指大动,琳琅满目的菜单上印刷着的菜肴似乎呼之欲出,让人垂涎欲滴。

中国人擅长的“吃”,其实很大程度上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结合前文的中国人擅长“种菜”其实可以放到一起来说。

中国古人虽然选择了靠近水域的沃土作为定居场所,但是古代没有优良农作物品种,没有先进的农耕工具,也没有植保与肥料对作物的呵护,农业的产出率其实很低。据史料记载,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年—公元前221年),当时的主要粮食作物“粟”,也就是小米,亩产量只有205.8斤。而现如今的袁隆平超级稻,亩产2000斤以上。另外,古人在季节性洪水和蝗灾旱灾的夹缝中苦苦求生,即便家有五亩良田,奈何也挨不住饥荒年。

古代人在灾祸面前人人平等(当然,除了皇权阶级……),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寻求果腹之物。寻找新的食物资源也就自然成为了人们的求生之路。饥荒年代,上至飞鸟,下至黄土,但凡是能够吃到嘴里的东西都被人们尝试过。这些“神农”们在曲折的摸索过程中,也不乏发现了许多新的食物资源。有一些颇具风味的食物被后人所流传,甚至成为了山珍与海味。而那些难以入口的味道奇葩的食材,有些被遗忘在历史长河中,也有一些食材在大厨和佐料的调和下化腐朽为神奇。就比如,当你品尝银耳木瓜雪蛤的时候,你可能很难想到在饥荒年代人们因为看到了蚕豆粒大小的林蛙油泡水之后可以膨大到拳头大小而喜出望外……

当五月花号登陆的时候,英国的清教徒们可能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有野生火鸡这样一种几乎是脑袋上顶着“吃我!”二字的大型鸟类,在美洲大陆上没有一点危机意识地游荡着。对于欧美洲的人来说,良好的环境使得蛋白质类食物资源非常易于获得,便有了吃肌肉而抛弃难以处理的内脏的习惯。而在中国的中原地区,由于蛋白质类食物的短缺,动物的内脏作为相对来说较易获得的蛋白质来源变得颇受欢迎。然而众所周知,不同的动物内脏都会或多或少地带有一些异味而难以入口。这难不倒中国人,厨师们会采用多种食材与调味料进行烹饪,好似做化学实验一样的神奇反应就在烹锅中发生了。牛羊的胃在麻酱的陪同下变得爽口弹牙,猪的肠和肺在卤汤中将鲜味置换到了火烧之中,带着炭火香气的肾脏又与孜然粉奇异的味道交相辉映……那些老外们想都不敢想的食材,在这里都以神奇的形式成为了可能。

中国人就在这样一个资源匮乏的状态下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在文明发展的进程中,美食也同样在以几何形式飞速增长着。在这个世界共通互联的时代,中餐也许会成为最让老外难以忘怀的中国的名片吧。

杂谈二:放下屠刀晚,我佛已垂死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大小城市里热闹非凡的餐馆里总有着涌动的人潮。人们用着木制或者金属的餐具把一盘盘如同艺术品般的美食送入自己的口中,让汁液与香气回荡在唇齿之间。鲜美的味道让你眉梢一挑倍感欣喜,亦或是新奇的菜肴和做法让你眼前一亮。当食客们沉浸在灯红酒绿之间,却早有无数野生动植物凄惨的成为刀下鬼,五彩的霓虹灯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背后只有一张灰白的照片和一声叹息。

在不破坏种群的前提下,对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采集与利用,无可厚非,上文中所说道到那些自然的馈赠。人们为了获取这些野生资源而需要去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它们无形间成为了当地的“伞护种”。而过度采集野生资源一旦对野外的种群构成了影响,这所造成的破坏将是不可逆的。

禾花雀(学名:黄胸鹀Emberiza aureola)

一种在欧亚大陆东部地区非常常见的鸟类,它的数量正在断崖式下跌。原本应该在山林里飞翔,在稻田里跳跃的小精灵们,却静静的躺在了餐桌上。从90年代开始,每年都会有上千只本该翱翔在天的黄胸鹀惨死于捕鸟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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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鸟人说,曾经在迁徙的季节观看鸟类迁飞的时候,会看到铺天盖地的黄胸鹀向着南方飞去。这一场景就好像曾经的北美旅鸽一样,当数以百万计的鸟类飞过头顶的时候,谁有会想到这样一个庞大的族群会在自己手中灭绝。

黄胸鹀,正在步着北美旅鸽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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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愿意看到上面的小精灵,还是愿意看到这一盘无声的嚎哭?)

随着黄胸鹀数量的减少,原本价格低贱的“禾花雀”也在水涨船高。这一高涨的价格却并没有阻拦住食客的脚步,反而让原本稀有的黄胸鹀更加成为了不法分子敛财的渠道。

求求你们,放过小鸟吧!

穿山甲

我最早知道穿山甲这种动物是在小时候看国产动画片《金刚葫芦娃》时看到的。穿山甲出于自己的本性,不小心挖穿了葫芦山放出了妖精。但是他一人做事一人当,找来了老爷爷,又唤醒了葫芦娃,善良的穿山甲为了救出深陷妖精巢穴的爷爷,惨死于蝎子精的毒手。这一幕在我幼小的心灵中久久不能忘怀。

后来,当我学会了读书,我知道了这世界上真的有穿山甲,他们会挖洞捕食昆虫,却不会挖穿整个山体。他们是哺乳类动物,却浑身长满了鳞片。如果在野外穿山甲遇到了危险,就会团成一个球体,用坚硬的鳞片来抵御伤害。他们的鳞片其实和人类的指甲类似,都是角质,却被冠以具有神奇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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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有能捏死穿山甲的蝎子精,却有贪婪的人类的魔爪伸向他们。

因为穿山甲被人认为具有许多神奇的疗效和极高的营养价值,每年有数以万计的穿山甲被人类捕杀,就为了那与脚趾甲无异的鳞片,他们赖以生存用来抵御外敌的鳞片,却为他们招来了杀身之祸……

我曾经看到过那样一个视频,一只成年穿山甲被人类处死之前紧紧的团住,刀无法切开它柔软的腹部,于是屠夫只能把穿山甲丢入水桶中让它溺亡。团起来的穿山甲在水中坚持了几分钟后实在忍受不住窒息所带来的威胁,舒展开了身体,把肚子浮向水面,却发现在它的腹部正有一只团成团的小穿山甲,因为见到了空气而舒展开来。然而屠夫,那个残暴的凶手抓住了这个时机把尖刀刺入了大穿山甲的脖颈,水桶里的水变得殷红。大穿山甲眼中的光正在流逝着,它的眼中只有两个身影,利欲熏心屠夫的淫笑;和刚刚丧失母亲,却也即将和母亲重逢的无助的小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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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再过几十年,甚至说只需要再过几年,当你在网上玩梗想时说道“穿山甲到底说了什么?”的时候,只能收到“穿山甲是什么?”的回答。

犀牛

“黄昏,是我一天中视力最差的时候……”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

“……一切无知的鸟兽因为不能说出你的名字而绝望万分……”

犀牛“图拉”也许能永远的活在舞台上,但是现实中的犀牛却正在“谢幕”。

犀牛的角,是招致杀身之祸的源头。同样只是角质,就好像穿山甲的鳞片和大象的牙齿,他们的成分就像人的指甲一样,都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东西,但是却被人誉为神药,又在黑市交易中渲染出了浓重的铜臭味。1g犀牛角的价值,大约相当于5g黄金。无数利欲熏心的偷猎者把枪口对准了原本没有天敌的只想在草原上安静吃草的犀牛。

枪声响过,硝烟却散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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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犀牛而荷枪实弹的保护区工作者)

盗猎者们甚至将猎枪对准了野生动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动保人员因公殉职的不在少数。在非洲,在野外,在那法律触及不到的无人区里。适者生存的法则正被这些带着火药味道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地改写。

野外现存的犀牛数量已难以查证,但按照犀牛怀胎十六月,一次一胎这样一个繁殖效率来看,野外的种群难以维持下去。而动物园和保护区中现存的犀牛也不容乐观,即便采用人工受精,即便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即便为了延续种群迫使他们近亲相交。犀牛繁殖的速度永远比不上他们消失的速度。

也许我们掌握了胚胎技术,也许我们可以像科幻电影复活恐龙一样复活灭绝的动物。但坠落天空的黄胸鹀,远离了山川的穿山甲,离开了草原的犀牛。他们还真的是一个“物种”吗?他们没有了与环境的交互,没有了与其他物种的交流,没有了进化演替,只成为了实验室或者动物园里一具活生生的标本而已。

“雨季过后,草原上不再有交配的动物。天气晴朗,不再有鸟叫虫鸣。有的只是人类的一声叹息。万籁俱寂,有时候并不是一个美好的辞藻。

“一切无知的鸟兽将会因为不能说出你的名字而绝望万分吗?不,万物仍将在雨季来临时焕发生机,而你一无所有,除了你的名字。”——Ent

短短2千字,我也只能挑选三种濒危物种写,然而真正面临人类生存威胁的,可不止这三种。如果平均一下,每一个字背后可能都潜藏着几十种乃至几百种生物的骸骨。

行动起来,不要让他们的名字变成唯一的遗产。

杂谈三: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劳。

“勤”与“俭”自古以来是中华传统美德。古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的诗词。今却有为了排场和面子,在餐桌上大做文章,却在筵席散后满桌剩下大量饭菜的杯盘狼藉。

仅2014年,我国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存在大量浪费现象,每年仅在粮食储存、运输和加工环节造成的损失浪费就高达700亿斤。消费环节的损失浪费更是触目惊心,据有关专家估算,我国每年在餐桌上浪费的食物约合2000亿元,相当于2亿多人一年的口粮。如此浪费粮食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浪费,而且处理食品垃圾所释放出的甲烷会产生温室效应,也严重破坏了自然环境。中国是人口大国,也是粮食消费大国。尽管粮食连年增产,但减少粮食浪费,仍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题中之义。

家中长辈是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的人,他们把珍惜粮食视为重中之重。对于笔者,这样一位恩格尔系数超过1的标准吃货来说,食物也是我的生存之本。作为农学专业的笔者,对于浪费粮食一事可谓是深恶痛绝。我真心希望人们可以重视舌尖上的浪费,少量多餐,用打包代替倾倒。每年节约下来的粮食可以为更多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温饱问题,也可以让异国他乡的穷苦人民吃上一口热饭。

节约在舌尖,温暖在人间。


评委点评 评语汇总
匿名 2018-02-07 18:09

《舌尖上的中国》是一部非常有吸引力的美食类纪录片,作者以“舌尖上”为前缀作为本作品的题目,很容易就调动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是本作品最大的特点和优点。但本作品也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不足:(1)部分内容过于天马行空,感觉作者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有什么资料就放什么资料,部分内容与题目“舌尖上的科普”的关系不是特别密切。例如在第6章中介绍了“溶质”、“溶剂”、“溶液”、“分散剂”等等,以及胶体的丁达尔效应等;(2)章节标题显得过于随意,“自然的馈赠”、“主食的故事”、“转化的灵感”均是出自《舌尖上的中国》第一季的分集名称,作者以“——”的形式加了注释,但是这些章节标题和“吃藕不丑”等其他章节的风格差异过大,缺少显而易见的逻辑或者联系;(3)为何将大豆定义为“差一点拯救世界”?在正文中并未很好地阐述原因;(4)文章部分内容有前后矛盾的地方,比如关于“鸡”,前文提到“来自中国河北省的考古出土的鸡骨骼化石。然而骨骼化石只能证明7000年前的原始人‘吃鸡’”,但是本段结尾“在河南省安阳殷墟遗址曾出土过不完整的鸡头骨,证明了至少在3300年左右之前,中国就已经有家鸡了”。

匿名 2018-01-27 13:27

行文流畅,旁征博引,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思索和感悟亦融入点点知识中,不失为一篇优秀的科普美文。但行文风格不够统一,稍有虎头蛇尾之感。相较而言,我还是喜欢开篇“自然的馈赠——那些桀骜不驯的蘑菇”,尤其是写鸡㙡菌这部分。短小精悍,语言生动,有拟人,有比喻,还有金句,譬如:人类啊,有时候就是因为觉得自己太聪明而显得愚蠢。将鸡㙡菌与白蚁间的和谐共处娓娓道来,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既获得了知识,也很愉悦。科学性、实用性和趣味性进行了很好的统一。 文中除过上一位评委指出的错别字,还有几处:“食指大动”应该是“食欲大动”,“他(松茸)的稀少上”——“它(松茸)的稀少上”。

匿名 2018-01-25 15:20

正如作者所言,这是一篇美味又性感,看完之后让人流口水的科普文章。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借着舌尖上中国的东风也让这篇文章更加吸引读者。在舌尖上的中国之外还有其他让读者感兴趣的内容,非常丰满。语言生动不枯燥,部分借用诗词和抒情段落使文章增色不少。是一篇非常优秀的科普文章。

匿名 2018-01-21 15:35

作者选取“舌尖上的中国”若干种食材从科学的角度进行介绍,既讲知识、原理、特征、功用,又旁征博引,穿插诗词歌赋,尽量减轻人们阅读严肃的科普文章的枯燥感、疲劳感。全文写“物”很有科学性,且宣扬环境保护,很值得肯定,但写“人”即对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的学术评价,不是本文的任务,建议整段删掉,还有几处错别字也一并该过来,如“支出”改为“指出”,“不宜变坏”改为“不易变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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