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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魔术。”她曾悄悄地对我说。
时至今日,她的声音仍不时在我脑中回响。
她是罪人,是偷去了神之宝物的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到底从诸神的神殿里偷走了什么?就连学院里学识最渊博的教授都答不上来。
可是她知道。我也知道。
他偷走的是禁忌之物。
国会广场中央的石碑上刻着:“化学是罪恶。”
菲利普教授也说过:“化学是人类史上最邪恶的学科,它能放出热量使人汤伤,能制造毒物,使大量的人死去,若是诺贝尔没有成功制止化学的发展,人类社会将因为战争而后退数十年。”
菲利普教授的历史课上讲到,1836年伟人诺贝尔做出了重要的发明,数年后他开始致力于消灭化学。在那之后,第一次工业革命,人类发明了电力,从此人类世界才有了光与热。
那节课结束之后,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若是在有了电力之后,人类才能使用电磁卢进行烹调,那在此之前的人是如何做饭的呢?我马上去跟教授提出了这个疑问,他思考了许久,最后和我说先人可能是利用地热产生的温泉将食物泡熟的。
可是我觉得这个解释并不可靠,因为温泉只能分布特定的地方,人类居住区可不是这样。
我预感到这会是一个重要的发现,所以没有把这个问题告诉别人。我想把它留给我的毕业论文。当时的我还没有察觉到,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灵感。
和她的相遇是在一个下午,我和以前一样从学校的侧门出去,沿着小径一路走到附近的公园。我并不是对公园特别感兴趣,会去那里只是因为那条路恰好通向了公园。我只是想走那条路,幽静的小路上没有他人的打扰,非常适合思考。
我捧着书从学校一路走到公园,在那里我与她相遇了。她穿着黑色的燕尾服,披着一件五种颜色交织的披风,头上的高礼帽让我直接猜到了她的工作——是魔术师。她先是空手变出一条又一条的手帕,然后将连起来的手帕扔上天空,下一秒手帕变成了白鸽飞上天空。我被她精彩的表演深深地吸引了。
虽然我在网上看过魔术表演的视频,但是在自己眼前发生的事情和通过摄影机的镜头看到的震撼感完全不一样。我完全陷进去了,一点一点地往前凑,只想将那精彩的表演看得更加清楚。
我挤进围成一圈的人群,这个公园是小孩和老人玩乐的场所,观众基本上也都是这些人,所以我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走到了最前面。
想要看清她的魔术。当时我的心里只想着这一件事情,身体不自觉地动了起来。
“哎呀,这位观众靠得太近了哟。”
让我清醒过来的是她的声音和几乎要贴上的她的脸。这时我才发现,她有着一双漂亮的水蓝色的眼睛。
我惭愧地后退了几步,向她和其他观众道歉。
“你喜欢我的魔术吗?”她不仅没有责怪我,反而是兴致勃勃地问我。
我如实地坦言:“喜欢,我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扣人心弦的魔术。”
“这样啊。”
她开心地笑了。
“那我就给这位热情的观众一个特殊的礼物吧。”
把手握拳,伸到我的面前,打开的一瞬间一道橘黄色的什么从手掌窜了出来。那东西就像水流一样灵动,又带着热量,让我的手臂感到一阵温暖。下一秒,她的手捏住了那窜动的东西,变出了一张手写的名片。
名片上只有简短的两行字,魔术团的名字和她的名字——克拉丽丝。
克拉丽丝...这将会成为我此生永远无法忘却的词语。
那之后我每天都会去公园看她的表演。她的表演一般在四点左右开始,一直进行到太阳开始落山。我总是会在表演前去到公园,带着电池充满的手机和一颗躁动不安的心。
所谓电池,其实就是一个很小的飞轮装置。真空的腔内一个金属的飞轮高速旋转,这样就能将电以动能的形式储存,在需要使用的时候再释放出来。据说在电池发明以前,齿轮汽车必须在屁股后面接上一条又粗又长的电缆才能发动。
我没有再和第一次一样一个人冲到前面,而是站在其他小观众的后面,举着手机,把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录下来。
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看着她的演出的时候总是觉得时间过得这么快。但是手机的电量能最直接地证明时间的流逝。从手机的侧面透明的部分能够看到,飞轮的转速明显慢了许多,随时停下来都不奇怪。于是我停止了录像,站在原地看她把表演用的道具全都收拾好。
她就要离开,再不过去就来不及了。
我赶紧走过去,把看魔术的钱给了她。
“谢谢支持。今天的魔术好看吗?我看你一直在摄像呢。”
果然被她注意到了。毕竟站在一群孩子的背后并不能算得上隐蔽,不如说是相当的显眼。
“对了,你是大学生吧?我看你好像和我差不多大,如果在读书的话应该就是大学生 了。”
完全猜对了。那个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察觉了,她一定拥有着和其他人不同的某种东西。不要说是我,就连大学里的教授们都比不上的某种特殊的资本。
但那究竟是什么呢?当时的我完全想象不到。
“果然是这样!如果我没有加入魔术团的话现在也应该是在大学里读书了。大学生活怎么样?和中学一样枯喿吗?还有,还有......”
她突然抛出一大堆的问题。
“对不起,一不小心问了这么多。因为魔术团里没有多少同龄人能跟我说话。突然和陌生人聊这些很奇怪是不是?所以先让我们成为朋友吧。”
她伸出一只手。
“我的名字叫克拉丽丝......你应该已经知道了。”
我知道的,克拉丽丝。
正是因为你,我才会来到这里。
我也报上了自己的名字,握住了她的手。
我的心突然开始剧烈地跳动,那句话埋藏在心中的话语涌上嘴边,如果再不说出来,我可能就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连她的手都忘记松开,说了出来:“能告诉我那天的那个东西是什么吗!”
说出口之后,我的心情瞬间放松了许多。
“哦,那个啊。”
她在装着各种道具的背包里翻了一下,然后随手一擦,一个橘黄色的水流又出现在她的手掌上。
我好奇地把手凑了上去,这一次我真正地感受到了那个东西发出的光和热。
她把手合上,那个东西就自然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的手上既没有二极管,也没有类似于线圈的装置,却发出了光和热。这在物理上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如你所见,是魔术。”她笑着说道。
那之后,我去翻遍了图书馆的资料,关于魔术的资料,关于魔术团的资料。但是没有找到任何和那个魔术相关的信息。
我去问了主讲表演艺术的爱因兹贝伦教授,她跟我说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魔术,这可能是现代科技衍生出的新兴演出形式。
之后我又找了物理系的朗道教授,他说正电子于负电子相遇会发生湮灭效应,放出能量与一对光子,理论上来说这和我看到的现象十分相似。他随即又在白板上估算起了湮灭放出能量的数量级,看到那个数字,我便离开了那里。
当然,我也在网络上检索了她的魔术团的名字——普罗米修斯魔术团,但是搜索到的结果是0条。
她曾和我说,她们的魔术团在各个地方旅行,走到旅费差不多用完了,便停下来就地表演赚取旅费,赚够了又会再次踏上旅途。
她每一天都会出现在个公园,关于她的事情,关于她的魔术团的事情,我都可以听她本人亲口和我说。但是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和她有关的任何情报。在信息化的现代,她们就像一群活生生的幽灵。
“其实在这里演出赚不到多少钱。”表演结束之后,我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闲聊。
“观众的人数不是很多,而且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让他们给很多钱...也不怎么合适吧?”
“那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
“因为去到其他地方,你就找不到了。”
我因为惊讶,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好好地说出口。
“没有什么好谢的,像你这么喜欢我的魔术的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呢。再加上来这里表演我也很开心,所以我们就扯平了。对了,跟我来。我给你看点好看的。”
“好看的...那是什么?”
“魔术。”
她拖着行李一路小跑,把我领到了公园的深处。
那是一个三面环绕着小山的池塘。池子里的水很深,附近也没有什么供孩子玩耍的设施,所以这个地方很少有人光顾。
“究竟是什么魔术,非要到这种地方才能表演?”
虽然这么问,但我已经心中有数了。
尽管这只是一种直觉,我认为这个魔术一定和见面的那天,我看到的发光、发热的水流有关
她说要做魔术的准备,我按她说的转过身去,用手遮住了眼睛。
“好了。你可以看了。”
我回过头,就看见令人惊奇的画面。
克拉丽丝的手杖里喷出一条细长的、赤红的蛇,蛇身放出光和热量,又像水流一样随意变化着形状,这正是我想看的!
她挥舞手杖,赤蛇便在她的指挥之下左右摇曳。最后她将手杖指向天空,赤蛇便消失不见了。
我被她的魔术惊呆了,感动之余,竟然连“那是什么?”都忘了问出口。
“抱歉,我失败了。”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让你看到这种不成熟的东西真是不好意思,其实我不是很擅长这个,家里的长辈们也总是说不能在别人面前表演这个,但是你的话应该没问题吧......”
说着,她低下了头。
“对不起,今天就到这里吧。”
突然宣布的结束让我一时无法接受。我还有很多想问的事情,关于她的事情,关于魔术团的事情,还有关于那个魔术的事情。还有很多的事情想知道,还有很多的话想对她说。可是我却无法阻止她的离去。
“那其实不是魔术。”她在我耳边悄悄地说出这句话,就离开了。
“那其实不是魔术。”她的话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盘旋。
如果那神奇的现象不是魔术,那又会是什么呢?
热与光是相随的,温度高的物体自然会向外辐射出光,这是物理上得到证实的结论,实际上原始的电丁泡也是根据这个原理制造出来的。如果说那“水流”是被加热到极高温的空气的话,也许就能解释那流体一般的运动方式了。但是气体一旦被加热体积就会膨胀,如果再加热会发生什么?如果不是气体呢?物质皆具有固液气三种状态,理论上只要通过改变气压和温度就能见到气态的任何物质......但是,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见过气态的纸呢?
越是思考,越是感到奇怪。我逐渐意识到自己生活的世界里少了些什么。我们所知的历史就像一个空心的苹果,只留下看似完好的外壳,深层的东西已经面目全非了。
在电出现之前,人类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那天克拉丽丝口中的魔术到底是什么?
还有,纸被一直加热会发生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有一种直觉,克拉丽丝一定能解开我的疑惑。
如果是那个和其他人不一样的她,或许知道一切的真相吧。
我抱着这样的想法,安然地入梦了。
当时的我一心想要获得真相。却丝毫没有考虑到获得真相究竟意味着什么。
,我同往常一样来到公园,惊奇地发现她今天竟然来得比我还早。她提前来到公园,并没有直接开始惯例的演出,而是直接找到了我。
她走到我面前,打开拳头,一缕橘黄的“那个”在她的手掌上跳动。
“这不是魔术。”她悄悄地对我说,“这是火。”
说完,她用手指在我手背上一笔一画地写。
(火【huo】,我在字库里实在找不到这一个字,只能用图片的方式插进文章里。)
她说,火能带来光明和温暖。在电力出现之前,人们一直是靠火生存下去的。用火驱散野兽,用火让室内保持温暖,用火将生的食物煮熟,火才是人类文明的开端。
普罗米修斯因为从诸神那偷走了火,所以受到了惩罚。
那所谓的魔术,其实就是火。
将纸,或者其他物体加热到足够的温度,并与空气充分接触就会产生火。
火,其实就在我们的身边。树叶,纸巾,甚至是糖都能够产生火。但是我们为什么会将火的存在忽视了呢?
我被庞大的信息量冲昏了头脑。
那一天,我没有看她的演出。在听完她的话之后,我直接回到了学校。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句随口说出的“抱歉。”竟然成了我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以前人类是怎么度过寒冬的?连博学多识的菲利普教授也不知道的这个问题的答案。
可是她知道,我也知道。
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到底偷走了什么?就算翻遍全世界的数据库也不一定能得到解答。
可是她知道,我也知道。
人类能度过寒冬是因为火。
普罗米修斯偷走的是诸神的天火。
火是人类文明的起源。火就在我们的身边。
虽然如此,我们仍然把火的存在忘得一干二净。
我越是仔细想,越是感受到一种逐渐渗入皮肤的恐惧。
国会广场中央的石碑上刻着:“化学是罪恶。”这句话最初是由伟人诺贝尔提出的。诺贝尔发明了伟大的东西,并且依靠那个将化学驱逐出了人类的世界。
现在的世界虽然时而爆发瘟疫与饥荒,但是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争。
化学能放出热,使人汤伤;化学能成为武器,使大量无辜的人死去。所以我们才会将化学视作禁忌,所以我们才会将火......
在那之后,也许过了一天,也许过了一周,我再次来到了那个公园。我站在她正对面的那棵树下,中间隔着围成一圈的观众和一条宽宽的过道。
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她在一如既往的时间开始了表演,表演的内容也是我熟知的那些魔术。一切都很自然,她自然地向观众鞠躬,观众自然地献上掌声,然后穿着橙色制服的他们自然地出现,他们手上拿着我从来都没见过的机械,人群自然地散开了。
一阵短促的暴鸣声,伴随着少许的火和黑因,她就倒在了地上。
虽然新闻上被报道为意外死,但是我知道:杀死了她的是火。
虽然人们都说这是一场事故,但是我知道:这不是事故,她是被火杀死的,是消防员的机械喷出的火杀死了她。
她不会杀人,她只是一个热爱魔术的女孩。
她的火没有杀人。
她被火杀死了。
为什么偏偏是她被杀了?为什么她以外的人全都活了下来?
我爱她。
我果然还是喜欢上了她。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才会如此地......无法原谅我自己。
诺贝尔发明的年份打错了....应该是1963年,真是对不起各位QAQ
1863.....手癌是病
小说里的错别字算是别出心裁。